发布时间:
2014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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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和选课 范围: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在校研究生 流程: 登陆 学生系统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,进入个人系统,点击 培养计划显示 显示本人的个人培养计划,根据个人计划中的总课程与已修完课程比较,找出未修课程(即本学课开设课程)并记下所有未修课程的课程号,可进入 选定本学期课程 进行选课,在 也可直接输入:课号:课程号:中直接输入课号,课号输“0”,结果显示为 若只显示“操作成功了”上面没显示已选课程,可能是课序号中输入错误,请在本学期课程查询中输入课程名称查询课程信息,根据授课老师找到课序号,输入即可。课程全部选定后,可到显示本学期课程查看课表。选不上课程的同学,是因为个人培养计划中未选定,应与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联系。 地点:校内(开通校园网处) 时间:每学期第17—18周 提示:选课前会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,请认真阅读选课通知 二、个人培养计划(已选课程)变更 范围: 程序:登录“研究生系统” ,修改个人培养计划(已选课程),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后,经导师、培养单位批准后,研究生处审核。 时间:每学期第1周和第17周 |